我市旅行社总体良好 如遇无证导游请举报
我市导游近千人
市旅游质监所所长陈邦春说,他们召集了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的部分会员单位负责人,针对报道中的情况逐条展开核实。“可以肯定的是,‘无证导游成为当家花旦’现象在我市旅行社从业人员中是不存在的,遵纪守法、诚信服务、乐于奉献的高素质优秀导游才是旅行社的主力。”他说。
陈邦春介绍,我市现有登记在册的导游不算少。截至去年12月,我市有登记在册导游972名。他说,导游必须通过国家资格考试、获得导游资格证书,而且还需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或在导服中心托管,经岗前培训并申领导游证后方可从事导游活动,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的只能称为“黑导”。在我市972名导游中,与旅行社签订合同的为659名,由导服中心托管的为313人。他同时透露,我市共有旅行社88家。
另外,我市旅游主管部门对“黑导”的检查力度比较大。每逢“黄金周”,旅游部门都会在主要景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。“历次检查下来,很少查到‘黑导’现象,基本上都是持证导游。”他说,对“黑导”的处罚是相当严格的,旅行社不敢冒这个风险。对于导游私自拿“回扣”的行为,旅游法规是明令禁止的,也是旅游主管部门对导游年审的重要内容之一,一旦发现或接到举报将严肃查处。至于旅行社与旅游饭店、旅游景区、旅游商品销售单位之间达成的“折扣”协议,这是允许的,不能与“回扣”相提并论。
导游持证情况良好
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会长祝军说,根据协会统计,我市导游的持证情况良好。
“用无证导游,或者向考出导游证的高校学生借导游证,那是五六年前的现象了。现在有导游证的人多了,哪怕是来实习的大学生,如果没有导游证,旅行社也不会安排实习。”他说,借证是一种违法行为。
因此,无证导游要成为旅行社的当家花旦,“更是不可能”。他说,如果用了无证导游,旅行社的成本只会更高。比如到景区,导游凭导游证可以免票,如果是“黑导”,这部分费用就只能由旅行社自己承担了。
提醒消费者擦亮眼睛
陈邦春同时表示现在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。他再次提醒,消费者在进行旅游消费时,一定要选择正规旅行社,当面签订旅游合同,做到理性消费、文明旅游、理性维权。出游前要对导游持证情况、旅游用车情况等多个心眼,一旦发现旅行社安排无证导游带团,可及时向市旅游质监所举报。(转帖)